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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联合污水厂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嘉兴市联合污水厂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510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兴市联合污水厂光伏发电项目 已由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303-330424-04-01-784515)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嘉兴市嘉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盐县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预计规模约17.09MWp,采用预应力柔性支架系统,组件拟采用545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共计31356块,根据固定倾角安转;采用300kW逆变器,共计47台;采用2000kVA变压器,共计9台,拟通过10kV光伏集电线路将光伏电能送至厂区并网点母线并网(三处并网点)。
2.3概算投资(招标工程费、设计费及工程总承包专项费): 10104.57 万元。
2.4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
2.5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嘉兴市联合污水厂光伏发电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资质①和资质②: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 投标,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 月14 日至2023年8 月15 日10 时00 分,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文件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详见如下要求:
6.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且外封注明项目名称)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不得递交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寄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东区9楼招标代理二部,收件人:黄侃赟,联系电话:18857358644。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经办人黄侃赟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代签无效)。由于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邮寄快递应满足本地区疫情防控的要求,产生任何不利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6.4.2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上发布。请投标单位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嘉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梅湾大道东侧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老沪杭公路南侧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传真:/ 
招标公告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
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资质①和资质②: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
(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4
“三类人员”要求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施工负责人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2 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但必须满足设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
6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7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
8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9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进入浙江省的外省施工企业: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审核通过且信息公开;(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或信息公开网页截图);
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信息公开;(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或信息公开网页截图)。
10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
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11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及“信用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黑名单”。
(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12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单独承担工程设计任务;联合体另一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各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联合体成员)、省外进浙备案证明或网页截图、人员证书、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3)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其余部分可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4)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     负责项目设计任务, (成员名称) 负责项目施工任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如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提供本协议书。
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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