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务新媒体建设及宣传推广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务新媒体建设及宣传推广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MGZCS-C-F-230778
二、项目名称:政务新媒体建设及宣传推广项目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政务新媒体建设及宣传推广项目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呼和浩特市含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1408室 1,5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政务新媒体建设及宣传推广项目采购):
服务类(呼和浩特市含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政务新媒体建设及宣传推广项目采购 制作多形式新媒体产品,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构建“传统平台+新媒体”的全方位宣传矩阵,整合利用媒体资源,多渠道、多途径、多方法宣传推广财政新闻、解读财政政策,提升财政宣传影响力。1.构建“传统平台+新媒体”全方位宣传矩阵:优化自治区财政厅微信 公众号宣传功能,开设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酌情可增加其他平台),围绕财 政日常工作动态、阶段性重点工作、会议活动、财政改革和特色亮点工作等,采取多种新媒体表现形式,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重大主题宣传。 2.财政科普产品制作推广:针对财税政策改革、重点领域资金拨付等重点亮点工作,通过策划制作品类丰富、形态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视频动画、海报长图、H5页面等特色产品,设计专属IP形象,录制形象宣传片和专题纪录片等,增强财政宣传的亲和力、引导力和影响力。 3.拓展新闻宣发渠道:整合利用媒体资源,将内蒙古财政工作重点、改革管理亮点在中央、自治区各大主流媒体和财政部所属报刊及新媒体等平台同步推送,立体发声、全媒展现,进一步拓展财政信息传播和新闻宣传渠道,持续提升财政工作的公众关注度。 4.提升财政信息宣传能力:协助财政厅科学制定宣传方案,合理策划宣传主题,组织宣传活动,编辑优化信息稿件。针对不同财税政策、重点领域资金等,利用大数据精准推送至相应用户群体,充分发挥财政信息宣传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基层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营造社会各界“了解财政、关注财政、理解财政、支持财政”的良好舆论氛围。 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1.人员配置:选派2名精干力量驻场办公,负责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运维,会议、活动摄影摄像及其他日常信息宣传工作;支持团队含总编辑、图片设计、视频拍摄、视频剪辑等不少于3人。2.账号运维:负责日常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微信视频号建设及内容发布、各个栏目信息维护等。发布版面设计要美观得体,符合党政机关形象,公众号每日至少更新1次。原创内容全年不低于120条。"新媒体产品制作:"1.IP形象设计:设计一套符合内蒙财政形象和特色的卡通IP形象,包含3D动图、手绘漫画、表情包等内容。2.专属logo设计:设计一个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专属logo,用于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头像等。3. .新媒体产品制作:围绕财政日常工作动态、阶段性重点工作、会议活动、财政改革、财税政策和重点领域资金等内容,制作短视频、长图、海报、H5、动漫视频等新媒体产品,用于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的宣传解读。全年制作视频类产品不少于30条,平面类不少于70张。其中财税政策和重点领域资金解读类短视频不少于5条、动漫视频不少于5条、平面类不少于20张。"主流媒体推广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向中央六大主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求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推送优质稿件,主平台每月采用不少于1篇(条),新媒体平台每月采用不少于10篇(条)。主流媒体专题宣传:选取至少2个主流媒体平台搭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专题,集中展示财政亮点工作和财政改革成效等。文稿编辑优化服务:1.财政信息编辑:对财政信息文稿内容进行编辑优化。每月不少于40篇。2.新闻稿件起草:结合财政厅实际工作,自选角度,全年起草宣传不少于60篇高质量新闻稿。"宣传推广服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策划宣传主题,制定新媒体宣传方案,针对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发布的不同财税政策、重点民生专项资金等内容,利用大数据精准推送至相应用户群体。全年原创内容5000+阅读量不少于20条,阅读量总计不低于50万次,关注人数增长2万以上。线上线下活动策划组织:全年策划组织财政领域新闻发布会不少于2次、在线访谈活动不少于4次。承接单位具有相应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营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安排长期驻点人员,能按要求完成相关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化与搭建、新媒体平台运营维护、内容方案制作与优化、权威信息发布、整合对接主流媒体、策划组织宣传活动等各项项目建设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1期: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58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文文、李通浩、温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22〕34号)的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政务新媒体建设及宣传推广项目采购): 2.3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E座1027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政务新媒体建设及宣传推广项目采购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呼和浩特市含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pdf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