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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材黑龙江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石墨深加工三期项目(新建检测实验室和职工宿舍)中建材黑龙江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石墨深加工(三期)项目-新建检测实验室和职工宿舍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建材黑龙江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石墨深加工(三期)项目-新建检测实验室和职工宿舍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建材黑龙江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石墨深加工(三期)项目-新建检测实验室和职工宿舍项目 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2307-230303-04-01-94249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建材黑龙江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建材黑龙江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
2.2规模:新建检测实验室(5F)和职工宿舍(5F)各一栋,占地面积约:2381.96平方米,检测实验室建筑面积约为:5821.86平方米,职工宿舍建筑面积约为:5190.05平方米。
2.3计划工期:33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
2.4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7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工程、室外及附属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消防报警工程、弱电预埋工程、智能化工程。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企相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07月-2023年0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管理人员: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配备1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经理,还须1名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1名施工员、2名质量员、2名安全员、*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可兼任的岗位用*表示)。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证企相符,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07月-2023年0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自行对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一定期限内被禁止投标,未被列入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的行为(需承诺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0月 31 日,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申请人操作视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4日 9时00分,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92号)。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218309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建材黑龙江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方 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西路16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lixiang@bnbmg.com.cn
 
 
监督部门: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467-2183098
        
                                    
                            2023   年  10 月 24 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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