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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宾县高标准农田有机肥采购及播撒项目(005包、006包、007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新宾县高标准农田有机肥采购及播撒项目(005包、006包、007包)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15 至 2023-11-22
撰写单位: 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新宾县高标准农田有机肥采购及播撒项目(005包、006包、007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新宾县高标准农田有机肥采购及播撒项目(005包、006包、007包)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422-00115
项目名称:2023年新宾县高标准农田有机肥采购及播撒项目(005包、006包、007包)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995,000.00
最高限价(元):995,000
采购需求:查看
2023年新宾县新宾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网户村施颗粒状商品有机肥(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及播撒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1,005,000.00
最高限价(元):1,005,000
采购需求:查看
2023年新宾县新宾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达子营村、和平蔬菜村、茶棚村施颗粒状商品有机肥(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及播撒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1,060,000.00
最高限价(元):1,0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2023年新宾县上夹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古楼河西村、胜利村施颗粒状商品有机肥(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及播撒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颗粒有机肥料肥料登记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开标现场各投标人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中的要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采购内容分为7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对其中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每个供应商只允许中标1个合同包,若同一供应商作为多个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包号顺序(001至007的顺序)确定中标包,确定中标包后,其余包自动延续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本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新宾镇青年路9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bh888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48608000013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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