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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星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白龙桥10个公共自行车点位运维项目单一来源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婺星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华市婺星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白龙桥10个公共自行车点位运维项目
拟采购货物项目的说明:本项目要求对白龙桥的10个公共自行车站点和投放的220辆自行车进行运行维护,运行维护期:3年,3年服务期满前3个月,由采购人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2年合同。运维期间须确保本项目与第一批市城投投运的公共自行车站点、配套自行车(含新购置)、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供应商为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采购的服务项目三年运营维护服务预算金额:人民币91.2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婺开区按照婺城区2022年民生实事要求,通过招标在白龙桥范围内新建10个公共自行车点位,目前运营合同已到期。2023年12月金华市城投的下属子公司金华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对金华市区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服务单位进行重新招标,由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由于本项目的10个自行车点位不在第一批市城投投运的点位内,截至目前市城投也并未接手,导致目前相关站点无法使用,8890投诉较多。为保证本项目与第一批市城投投运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包括站点管理设备;存、取车管理;线路查询;坏损车辆的维修与更换;后端管理平台等等)兼容并保持运营连续性、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因此,本项目需要从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
2.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7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106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 月15 日至2024年5 月21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金华市婺星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0579-82220968
联系电话:金华市飞扬路10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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