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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双清区高崇山镇320国道及镇区卫生清扫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邵阳市双清区高崇山镇320国道及镇区
卫生清扫项目合同书
甲方:邵阳市双清区高崇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高崇山镇
法人代表:             
乙方:湖南惠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方新城B6栋108室
法人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原则,甲方将邵阳市双清区高崇山镇320国道及镇区卫生清扫项目承包给乙方具体执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邵阳市双清区高崇山镇320国道及镇区卫生清扫项目
(二)项目范围:文化广场、社区服务中心、文化广场侧道路及桥梁、320国道至老街以及太美广场等区域进行卫生清扫、9个村社区的垃圾清运,详见招标文件。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二、合同价款
(一)本项目承包期1年,中标价为每年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每月人民币陆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66666.66),一年期满,如乙方按照《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扣款标准》服务满分,则续签一年,第二年承包费为捌拾万元整(¥800000.00)。以上价格含税。 
(二)乙方按照中标价格向甲方领取服务费,若服务内容有增减,甲方另行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加强对临街商铺、摊点、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的管理,为乙方服务创造条件。
(三)配合乙方做好相关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提供环卫服务要求及质量检查标准等相关文件。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根据合同按期领取服务费。
(二)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区域进行网格化划分,制定环境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自主开展服务活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任务。
(三)乙方必须按有关劳动定额标准配备服务人员,按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依法用人用工。独立承担劳务纠纷责任、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
(四)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具有在邵阳市经营资质,设立项目部和固定办公场所,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每月向甲方报告服务实施情况,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采纳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对于服务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任何事,要积极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五)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本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由服务工人签署确认的与乙方劳资已经结清的证明书,作为甲方签发履约合格依据之一。
(六)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履行合同,不按约定完成任务或未按投标书承诺投入人力、物力和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三)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紧急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责任区环境卫生被市领导点名批评、媒体曝光或群众反应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
2、对甲方就同一个问题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三次以上未整改的;
3、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规章,不能妥善平息与服务工人之间劳资争议的。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向双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或因产生纠纷提起诉讼,在本合同未解除或终止或争执未解决前,乙方应当按正常的服务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七、合同特殊条款
(一)提供服务年限:1年
(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止)。
(二)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甲方将按照先服务,后付款的原则,根据《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内容,质量检查办法及扣款标准》,对乙方进行日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兑现工作经费的依据,每月5日之前公布上月考评结果,甲方根据考评结果在每季度应付款项月的10日前拨付上月服务费。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乙方在条件同等的情况下应优先接受对应区域的原服务人员,由乙方登记造册,重新建立劳动关系,且三个月内不得无故辞退(自愿离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不良记录的劳动者除外),甲方承诺保障乙方用工自主权。
(五)乙方必须给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及工伤保险。
(六)如甲方发现乙方以挂靠、转包等方式履行合同,乙方自动退场,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不可抗力的责任认定
为维护公众的切身利益,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财产受到损失,乙方负责。因国家或省、市政府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终止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财政部门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1: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扣款标准
项目名称
质量标准
工作要求
扣分标准
备注
(一)
道路
 
人工
 
清扫
 
保洁
1、作业时间
冬春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4:30-24:00
夏秋季(5月1日-9月30 日)
4:00-24:00
早餐实行轮流用餐制:冬季用餐时间为7:30-8:00,夏季用餐时间为7:00-7:30,用餐时间内道路上要求每路段留人保洁。
中途休息时间视路面洁净程度自行掌握,但不得擅离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各交接班次必须衔接紧密,不得出现空缺,18小时清扫保洁的道路实行三扫三保,即
4:007:00(夏季),
4:30—7:30(冬季);
12:00—14:00
 
18:00-20:00三次普扫,
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2、车行道、人行道、泄水板、边沟、行道树穴等整洁,路缘石、路面、交通标志线、无积存泥沙见本色,无积水、无油渍痰迹、无口香糖、无
裸露垃圾和废弃物3、出现垃圾随扫随清,严禁往泄水井、绿化带扫倒垃圾、果皮筒倾倒垃圾、焚烧垃圾等。必须倒入保洁车或就近的垃圾站。
4、普扫范围要求按照实际核定的清扫面积上足人员进行
清扫,不得漏扫、丢段丟堆。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保洁车须做到干净整洁完好、见原色。
1、上岗时,管理人员须佩戴工号牌,清扫人员必须穿安全标志服,带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
2. 夜间作业必须穿戴配有反光标志的作业服。
3. 上路后将车行道、人行道、人行天桥、泄水板、边沟、树穴等普扫之后沿路段巡回保洁,不得成堆作业或不作业。
4、雨天,必须穿带有三安全标志的雨具并在雨后及时将地段积水推净。遇大雨先清泄水井表面污物。
5、雪天,及时清除冰雪并堆放在向阳处,未用融雪剂的可倒入经勘查后不影响生产生活和通行的地域。
6、落叶季节,及时清扫,严禁焚烧。
7、垃圾污物及时清运,禁止堆放在泄水井边。保洁车辆、工具不得占
用盲道。
8、遇到突发性污染时,人工配合机械及时清洗,恢复路面整洁。
1-8
项不符合要求
每例扣
0.1分。
严重不
洁或无
人作业
加倍扣
分。
 
与 经
济 挂
钩 进
行 考
核,每
0.1分
为100
元。
(二)
道路
机械
清扫
保洁
1、作业时,要求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尽可能不造成交通拥堵。
2、根据路面污染情况清扫时选用合适的机械进行清扫。
3、车辆到指定地点加水、卸垃圾。
4、作业不扬尘、不漏垃圾,清扫后路缘石无沉积泥沙,
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里程达标。
5、按时按作业区域到位作业。
6、服从城管部门统一调度。
1、按规定时间、路线准时出车工作。
2、完成清扫工作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
用车。

项不符
合质量
标准、未达到工作要求每
例扣2
分。
 
与 经
济 挂
钩 进
行 考
核,每
0.1分
为100
元。
(三)
道路
冲洗
洒水
降尘
1、路面冲洗应在晚上,先人工清洗后低压强冲。确保路面全覆盖冲洗工作到
位,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高速冲洗。
2、冲洗作业时,必须文明作业,遇到过路行人应减速提
示,不得扰民。
3、冲洗作业后,道路车行道、人行道、花坛边、隔离设施
底部无“三积”现象;路面整洁、无积水。
4、按时按作业区域到位作业。
5、服从镇城管部门、农业部门统一调度。6.对镇区范围内的果皮箱、太美广场绿化带进行清理,保持干净整洁。
1.白天服从安排洒水降尘、降温,高温季节适时增加洒水次数。
2、要保持车身整洁、干净,按规定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冲洒。
3、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根据不同作业需要,按规定使用前后警示灯。夜间作业在晚
11:006:00,严禁使用汽车警示音乐器,不得扰民。
5、加水时必须到指定的环卫专用取水栓加水。
6、遇到渣土污染或突发性污染时,要及时调配机械清扫或人工进
行清扫、恢复路面整洁。
7、作业完毕后,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
 
1.1-4项不符
合质量
标准每
例扣2
分。
2、5-7
项未达
到工作
要求每
例扣2
分。
与 经
济 挂
钩 进
行 考
核,每
0.1分
为100
元。
(四)
垃圾清运
1、至少保证三台车子清运本镇范围内所有垃圾。
2、9个村社区的垃圾清运必须全覆盖,定点定时清运。
3、清运垃圾时要将垃圾亭、垃圾桶、垃圾阧周边垃圾一并清理,防止垃圾外溢。
 
1、垃圾清运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2、每个村社区的垃圾清运必须及时,镇村干部若有发现未及时清运的将考核扣分。
3、及时配备垃圾桶、垃圾阧。
 
1.1-3项不符
合质量
标准或工作要求每
例扣0.1
分。
与 经
济 挂
钩 进
行 考
核,每
0.1分
为100
元。
(五)
突发
事件
处置
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1、居民投诉的,接到电话后30分钟内到场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处置。
2、各级领导指令必须解决问题的,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场迅
速组织人员进行处置并在2小时内汇报结果。
3、上级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1-2项未按指定时间要求处理的每例扣5分。3项未及时处理每例扣0.5分。
与 经
济 挂
钩 进
行 考
核,每
0.1分
为100
元。

 
 
附件2: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高崇山镇320国道及镇区卫生清扫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文化广场、社区服务中心、文化广场侧道路及桥梁、320国道至老街以及太美广场等区域进行卫生清扫,9个村社区垃圾清运,其他具体详设计图纸。
二、作业人员和装备配备最低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数量
备注
1
工作人员
有相关环卫工作经验两年以上
15人
 
2
驾驶员
符合国家驾驶员相关要求标准
3人
 
3
垃圾清运车
运输承载4方以上
3台
 
4
垃圾箱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使用年限
600个
 
5
服装劳保用品
反光雨衣、反光背心、斗笠、手套、口罩、洗衣粉、肥皂、毛巾等
1批
 

三、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的督查考核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双清区城区清扫保洁长效管理及考核奖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
(一)通用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环境卫生作业应做到文明、卫生、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群众生活的影响。
②道路路面目视范围内无成堆垃圾和散落垃圾,路面、沟底、树穴、墙脚、台阶、路沿石、绿化带、人行道无废弃砖石、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③路面机扫、冲洗、洒水作业时鸣报信号;冲洗后路面应见本色、干净,无泥沙、积水,下水口不堵塞。
④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及时,无过夜垃圾。
⑤公司督促保洁员确保村庄(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房前屋后、空坪闲地、斜坡竹林等院落公共区域无垃圾,无乱堆乱摆、乱搭乱扯等杂乱现象。
⑥环卫人员作业必须穿着反光标志工作服。
(二)道路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途经辖区内的国、省、县、乡、村道路路面无碴土、碎石、垃圾(此项为公路局职责内的不在此内),集镇周边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排水沟(渠)畅通无垃圾等杂物;路边绿化带(树)修剪及时,无垃圾、杂草、杂物。
①全天8小时清扫保洁,每天人工收集1次(必须在早上8:30前和晚上18:00前完成1次收集);
②机动车道、人行道每3天冲洗1次,路面基本干净(不适合冲洗地段可不冲洗)。
③桥面、花坛、绿化带、人行道、空坪隙地的日常保洁,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三)果皮箱的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果皮箱、垃圾桶每天清掏干净,垃圾日产日清,无满溢、积存现象。
②果皮箱、垃圾桶外表定期擦洗,保持外观整洁,无破损。
(四)垃圾储存与运输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垃圾收集容器(桶、箱)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垃圾外溢,无焚烧垃圾现象;定位设置合理,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
②路面清扫的垃圾及时收集并运走,不遗漏,不超时堆放在路旁;
③垃圾全部收进垃圾容器,及时清空,不得积压。
④运输过程中垃圾洒漏引起的纠纷及时处理。
(五)上门收集垃圾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推行垃圾定点定时投放,镇辖区内各村垃圾及时上门收集。
②散体垃圾收集干净不遗留,收集板车垃圾无散落。
(六)垃圾中转站保洁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上墙,设立防火标志牌,消防器材配备到位;机械电气设备专人管理,维护及时,运行安全;按时开关站门吊装垃圾,维持垃圾倾倒秩序。
②带火垃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入站,确保消防安全。
③站内不得堆积杂物,内外及周边环境整洁干净,定期灭蚊蝇、灭鼠和消毒。
(七)除四害标准和要求
①公厕、垃圾斗、垃圾中转站要定期灭蝇、灭鼠和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②按照区爱卫办要求开展除“四害”工作。
(八)环卫工人安全作业要求:
①上班必须穿安全反光背心工作服。
②作业时要根据路段的人流、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辆高峰,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避免意外发生。
③清理车道上的成堆沙泥时,应在来车方向设置醒目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
(九)环卫机械作业车辆作业要求:
①作业车辆准时出车,准点作业;
②车辆车容洁净,专用标志和警示灯清晰完整;
③安全生产、文明作业;
④车辆作业时不能超速作业,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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