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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0]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6210336000026 项目名称 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
标段编号 S3206210336000026001001 标段名称 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施工
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海安市雅周镇、南莫镇、白甸镇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江苏省海安市,主要建设内容为雅周镇新寨河、南莫镇戚湾河、白甸镇官扬河生态河道治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泥浆泵河道清淤、液压抓斗式挖泥船配驳船清淤、河坡清杂整坡、板桩护岸、木桩驳岸、绿化种植、管涵接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1.3合同估算价:1100万元。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28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4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2.1.5 质量要求:合格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江苏省海安市,主要建设内容为雅周镇新寨河、南莫镇戚湾河、白甸镇官扬河生态河道治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泥浆泵河道清淤、液压抓斗式挖泥船配驳船清淤、河坡清杂整坡、板桩护岸、木桩驳岸、绿化种植、管涵接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3.3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4月1日(以项目竣(完)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4)自2023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5)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6)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7)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10)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授权委托书;(2)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4)投标人承诺书;(5)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04月 25日至 2024 年05月20日09时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05月20日09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7.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4月1日(以项目竣(完)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
    企业信誉 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他要求 a. 授权委托书;b.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d.投标人承诺书;e.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f.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 共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22万元
权利义务 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7.4详细评审标准评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 标 报 价:65分 施工组织设计:31.5分 项目负责人素质:0.5分 类似业绩:3分
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不足7家时取各投标单位的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1×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65%、70%、75%、80%、85%;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为92%。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4   施工组织设计(1.1-1.09项内容为暗标31.5分) 1.1施工布置(3分)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1.8分。缺项得零分。
1.2施工进度(3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1.8分。缺项得零分。
1.3施工机具及施工人员配置(2分) 施工机具设备及施工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1.2分。缺项得零分。
1.4河道整治工程(10分) 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1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6分。缺项得零分。
1.5质保措施(4.5分) 质量保证措施规范、全面、完整、有效(4.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2.7分。缺项得零分。
1.6安全生产及度汛(5分) (1)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1.8分。缺项得零分。 (2)度汛措施规范有效(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1.2分。缺项得零分。
1.7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分) (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3分。缺项得零分。 (2)防尘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3分。缺项得零分。
1.8文明工地建设(2分) 文明工地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1.2分。缺项得零分。
1.9工程资料管理(1分)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6分。缺项得零分。
注: 1、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第1.1-1.9项内容实行暗标评审,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电子文件对应内容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且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应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第1.1-1.9项的所有内容不得出现目录,不得插入页眉、页脚、页码或图片;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在上述第1.1-1.9项内容的评标过程中,如一致认为投标单位存在明显提示或者泄露投标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5分) 投标报价 (65分)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表第二条。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 人员素质(0.5分) 人员素质(0.5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
7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4月1日(以项目竣(完)工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每有1个的得1分,最多得3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 其他事项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2万元。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9.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4份、含电子文件1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9.5 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钱海涛,相关负责人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229号二楼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丁忠庆、王?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13-8181968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4008503300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徐飞翔联系电话:15240580971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热线、0513-81868395   邮箱:hafgw99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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