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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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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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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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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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S3206210336000026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 | ||||||||||||||||||||||||||||||||||||||||||||||||||||||||||||||||||||||||||||||||||||||||||||||||||||||||||||||||||||||||||||||||
标段编号 | S3206210336000026001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施工 | ||||||||||||||||||||||||||||||||||||||||||||||||||||||||||||||||||||||||||||||||||||||||||||||||||||||||||||||||||||||||||||||||
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海安市雅周镇、南莫镇、白甸镇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江苏省海安市,主要建设内容为雅周镇新寨河、南莫镇戚湾河、白甸镇官扬河生态河道治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泥浆泵河道清淤、液压抓斗式挖泥船配驳船清淤、河坡清杂整坡、板桩护岸、木桩驳岸、绿化种植、管涵接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1.3合同估算价:1100万元。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28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4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2.1.5 质量要求:合格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江苏省海安市,主要建设内容为雅周镇新寨河、南莫镇戚湾河、白甸镇官扬河生态河道治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泥浆泵河道清淤、液压抓斗式挖泥船配驳船清淤、河坡清杂整坡、板桩护岸、木桩驳岸、绿化种植、管涵接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3.3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4月1日(以项目竣(完)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4)自2023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5)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6)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7)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10)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授权委托书;(2)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4)投标人承诺书;(5)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04月 25日至 2024 年05月20日09时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05月20日09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7.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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