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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水厂路(伦常北路至旧广珠公路段)道路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水厂路(伦常北路至旧广珠公路段)道路工程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0606-04-01-518875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水厂路(伦常北路至旧广珠公路段)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水厂路(伦常北路至旧广珠公路段)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水厂路(伦常北路至旧广珠公路段)道路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水厂路(伦常北路至旧广珠公路段)道路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为道路改造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线长度约为 361m,红线宽度 30m,设计速度 40km/h。项目起点为伦常北路,终点连接旧广珠公路,拟建项目所在为 7.5m 宽旧路,旧路两侧局部有人行道,其余大部分为绿化,拟改造道路周边主要为厂房及厂房配套生活区。
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道路范围桩号为起点AK0+15.174~终点AK0+376.576工作内容包括:
1、市政部分:道路部分拆除旧路、人行道箱涵和部分挡土墙,新建沥青路面、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挡土墙及部分配套设施;排水部分新建雨污水排水管道和附属井座,对原状井座改造废除和提升;交通部分新建交通标线和标志牌等;
2、给水部分:给水(喷淋)管道敷设(最大管径1600mm)、阀门安装、砌筑阀门井、防爬刺铁门、钢板桩支护、管道支墩、土方开挖回填及破复路面等;
3、管道部分:电缆保护管敷设、砖砌井,土方开挖回填等;
4、绿化部分:绿化带种植乔木、灌木和地被等,迁移部分乔木;
5、照明部分:路灯安装、砌筑手孔井、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敷设、配电箱安装、接地装置及土方开挖回填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25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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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1.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1.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1.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最新要求为准,人员信息登记可由投标人从信息登记企业入口登录后提供网页打印件)。
1.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6.1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1.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1.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1.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1.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7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1.7.1 至少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1.7.2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1.7.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第1.6.4项的相关规定一致。
1.7.4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1.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1.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1.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1.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0 对投标人企业独立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1.10.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中标(成交)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以合同金额为准)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须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核准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另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打印页))、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业绩登记发布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截图等材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证明材料(相关网页/截图打印件除外)的有效性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未入库或与入库资料不相符的,不作为评审依据。(3)市政道路工程指:市政道路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路面改造、修复、提升工程。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4月0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3168。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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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757-2772778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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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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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0757-2283560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编码:GC2024(SD)WZ0074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5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水厂路】.pdf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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