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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后勤处2024年-2026年废液、废药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药科大学后勤处2024年-2026年废液、废药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23 至 2023-11-30
撰写单位: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苏羽

   (沈阳药科大学后勤处2024年-2026年废液、废药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药科大学后勤处2024年-2026年废液、废药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54954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后勤处2024年-2026年废液、废药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28,000.00
最高限价(元):7,428,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我校化学实验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成份:
⑴液体废物:甲醇、乙醇、乙醚、乙酸乙酯、二氯甲烷、苯、二甲苯、氯仿、丙酮、石油醚等,以及一些标签不清、但盛装分类桶包装的液体废药。
⑵固体废物:氯化钠、氢氧化钠、碳酸氢钠、氯化钙、氢氧化钾、2.4-二氯苯胺、安息香、二苯乙二酮、对氨基苯甲酸乙酯、乙酰苯胺、苯佐卡因、阿司匹林、扑热息痛、贝诺酯等,以及少量标签不清且不含氰化物或易制爆成份的固体废药。
★2、处置企业回收储存要求:
⑴废物交接:转运人员当面交接、查验物品、称重、签字等。
⑵废物暂存:暂存间有封闭措施。防蝇,防鼠,防火防盗,防渗漏。有明显警示标示,有专人管理,有专门账簿。
⑶封闭库房:库房具备完善的通排风等系统,该系统能够确保危险废物在短暂贮存期间达到环保要求。特殊废物提供相应的低温保存措施。
★3、处置企业处置要求:
⑴废液、废药处置包含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3、4、6、8四大类。
⑵处置企业要具备处置“900-047-49和900-041-49”的危险废物焚烧生产线或废液焚烧生产线,并配套完善的烟气处理系统,确保安全及达标排放。
★4、学校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实验室废液预计产量360吨/年;固体废药预计产量2吨/年;实验室废液(药)包装物预计产量50吨/年。
★5、产废地址:
⑴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⑵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柳路85号石桥子镇枫叶路
★6、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第一年服务结束后(第一年服务期为2024年12月31日止),经采购人确认,处置符合采购人要求,续签下一年合同。
★7、每年年底对本年度废液转运情况进行考核。
相关要求:
(1)废液处置企业必须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发生事故。
(2)废液处置企业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废液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3)废液处置企业必须具备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以确保废液处理的高效性和稳定性。
(4)废液处置企业必须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我单位的需求。
符合要求续签合同,如因发生事故,服务质量,处置企业排放,技术和设备等问题导致我单位废液无法按时处置,30天内无法恢复生产,我单位有权不续签本合同。
★8、中标人负责办理危险废物备案计划申报手续,校方提供协助。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第一年服务结束后(第一年服务期为2024年12月31日止),经采购人确认,处置符合采购人要求,续签下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必须同时包含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7-49和900-041-49。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4、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药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znxmgl@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821891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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