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遴选公告(H20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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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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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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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医院就以下医用耗材项目进行准入遴选,现诚邀广大合格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遴选耗材名称及要求
备注:以上耗材均需提供样品(具体数量由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3、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区域销售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
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器械)或Ⅰ类器械备案凭证及信息表(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5、▲所有产品均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广东省)挂网目录内。
6、▲收费耗材(除外内容)必须有国家医保耗材代码,且必需在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分类目录内。
三、报名资料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欢迎生产厂家直销)分别准备资料一正五副(按以下顺序制作)并加盖公章交到物流中心一楼。
1、封面(见附件1)和产品报价表(见附件2),报价不得高于省招采管理平台挂网价且报价之日起一年内可于平台创建合同、厂家签章、配送签章;
2、代理商《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有效的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需提供相关证);
4、生产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含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
5、生产商产品授权书(若为代理商,载明产品品种、授权区域及起讫日期);
6、法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被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每项需提供至少3家且珠三角地区二甲以上医院该产品的购买发票复印件(参考发票需附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一年内的参考发票),暂无参考发票可用省招采管理平台内采购合同代替;
8、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标准)及产品合格证明(如CE认证/ISO认证等)或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最近一次检验报告书;
9、消毒产品需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注意事项:
提交所有资料必须清晰、真实、有效、完整,因应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不完整或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完全责任。本单位拒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文件。
四、其他要求
1.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17点止
2.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7点止
3.报名方式(以下两点都要完成):
(1)以“公司名称+产品编号+产品名称”格式编辑邮件发送至2725103400@qq.com,要求包含全部报名资料扫描件及Excel版报价表(附件2)。
(2)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鹤山市人民医院物流中心
4.联系方式: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9号鹤山市人民医院物流中心一楼 0750-8830521 胡小姐
附件1.docx
附件2.xlsx
鹤山市人民医院
2024年4月23日
一、遴选耗材名称及要求
耗材编号 | 耗材名称 | 规格要求 | 要求/用途 |
01 | 止血海绵(或可吸收性明胶止血海绵) | 60*20*5mm | 外科手术过程(眼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除外)中植入体内,在通过压迫、结扎、电凝或其他传统止血方法无效时的小动脉、小静脉及毛细血管的辅助止血。 |
02 | 医用凡士林纱布 | 6cm*8cm*8p | 创面保护及填塞、引流 |
03 | 凡士林纱布块 | 5*10cm | 贴敷创面和填充瘘道用。 |
04 | 医用超声耦合剂 | 250ml | 用于超声检查 |
05 | 弹性医用胶布 | 5cm*5m | 用于将敷料粘贴固定于创面或将其他医疗器械固定到人体的特定部位。要求粘性好,不易脱落,不易过敏。 |
06 | 一次性使用湿化鼻氧管 | 150ml或者200ml | 用于连接供氧装置,供病人湿润、输送氧气用。 要求:如需更换全院接头,要求免费提供。需免费配套相应的流量计。包装应支持启用后外带不渗漏。 |
备注:以上耗材均需提供样品(具体数量由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3、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区域销售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
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器械)或Ⅰ类器械备案凭证及信息表(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5、▲所有产品均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广东省)挂网目录内。
6、▲收费耗材(除外内容)必须有国家医保耗材代码,且必需在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分类目录内。
三、报名资料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欢迎生产厂家直销)分别准备资料一正五副(按以下顺序制作)并加盖公章交到物流中心一楼。
1、封面(见附件1)和产品报价表(见附件2),报价不得高于省招采管理平台挂网价且报价之日起一年内可于平台创建合同、厂家签章、配送签章;
2、代理商《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有效的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需提供相关证);
4、生产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含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
5、生产商产品授权书(若为代理商,载明产品品种、授权区域及起讫日期);
6、法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被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每项需提供至少3家且珠三角地区二甲以上医院该产品的购买发票复印件(参考发票需附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一年内的参考发票),暂无参考发票可用省招采管理平台内采购合同代替;
8、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标准)及产品合格证明(如CE认证/ISO认证等)或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最近一次检验报告书;
9、消毒产品需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注意事项:
提交所有资料必须清晰、真实、有效、完整,因应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不完整或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完全责任。本单位拒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文件。
四、其他要求
1.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17点止
2.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7点止
3.报名方式(以下两点都要完成):
(1)以“公司名称+产品编号+产品名称”格式编辑邮件发送至2725103400@qq.com,要求包含全部报名资料扫描件及Excel版报价表(附件2)。
(2)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鹤山市人民医院物流中心
4.联系方式: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9号鹤山市人民医院物流中心一楼 0750-8830521 胡小姐
附件1.docx
附件2.xlsx
鹤山市人民医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