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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信息安全等保检测项目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信息安全等保检测项目比选公告(招标编号:TJBD-2023-G-19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信息安全等保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 10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 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以下称“联网收费系统”)于 2018 年在天津市公 安局完成等保三级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键基础设施 保护条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条例要求,联网收费系统作为关键 基础设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系统,每年应开展等保评测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信息安全等保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信息安全等保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 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近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比选申 请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服务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 对比选申请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 申请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5.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会议室) 获取比选文件,或将上述资料扫描成 PDF 发送至邮箱 gc@tjbd666.com 获取比选文件,并注明:1、项目名称;2、比选申请单位 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比选申请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 票信息;7、比选文件邮寄地址。5.2 比选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七、其他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信息安全等保检测项目 已批准实施,比 选人为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以下称“联网收费系统”)于 2018 年在天津市公安局完成等 保三级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条例》《信 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条例要求,联网收费系统作为关键基础设施、信息 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系统,每年应开展等保评测工作。
现通过公开比选,选取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信息安全等保检测项目的服 务单位。
项目服务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 899 号。
2.2 标段划分与比选围:
本次比选分为 1 个标段,为 2023 年信息安全等保检测项目的技术服务、运营支撑及客服工 作等。
2.3 服务周期:测评机构需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评测并出具《测评报告》。(实际执 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比选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 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近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比选申请截止之 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 对比选申请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 申请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比选对未中选人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比选人 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 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 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会议室) 获取比选文件,或将上述资料扫描成 PDF 发送至邮箱 gc@tjbd666.com 获取比选文件,并注明:1、项目名称;2、比选申请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比选申请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比选文件 邮寄地址。
5.2 比选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 09 时 30
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滨德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6.2 逾期送达或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 899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gc@tjbd66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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