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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右旗城镇供热温暖工程项目新巴尔虎右旗城镇供热温暖工程项目设备招标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巴尔虎右旗城镇供热温暖工程项目设备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S1507000733009594001
标段(包)编号:S1507000733009594001002
招标单位:新巴尔虎右旗城市建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恒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05月15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2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444第五章 供货要求484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151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和电子招投标平台地址:(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的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城市建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恒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4项目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城镇供热温暖工程项目设备
1.1.5交货地点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
1.2.1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
1.2.2出资比例/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采购移动应急热源车1辆(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按供货要求提供所需设备,并负责运输至现场,免费提供安装、技术培训。
1.3.2交货期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供货。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 业绩要求:近三年。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4资格审查方式及审查资料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照原件电子版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评标委员会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文件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审查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企业财务、信誉、业绩等。(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实质性偏离、重大偏离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及答疑文件(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
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cn)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cn)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接受的针对投标文件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3.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公告要求自行选择缴纳保证金或开具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诚信信息库内投标人录入基本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入本项目招标公告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lbeggzyjy.org.cn/TPBidder)全程在线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www.hlbeggzyjy.org.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电子保函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相应操作。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保证金及保函截止日期:详见招标公告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标段编号。 说明: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存入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注: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开标现场如出现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异议或银行向平台系统推送投标保证金数据出现问题,开标活动暂停。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前往投标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柜台查询,并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认定是否有效后,开标活动方可恢复进行。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2023年度未出则提供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新成立的企业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财务状况自行提供)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3 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 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4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的位置,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定签字位置亲笔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可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
3.7.5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 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文件,所有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两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三份,送至或邮寄到招标代理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加密电子版文件一致,投标人需对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纸质投标文件与评标系统中投标文件不一致,则投标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1.2投标文件封套及密封要求/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节点前提前半小时自行登录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网上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呼伦贝尔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v1.1。
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 1、投标人代表自行登录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 2、公布投标人;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进行查询; 4、投标人代表登录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自行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超时不能解密带来的后果自行承担(解密时长为30分钟); 5、招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并导入; 6、开标系统自动唱标; 7、开标结束; 8、招标人对唱标结果签章确认; 1、关于投标人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开标流程及操作详见本项目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栏附件《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或投标人于系统内自行下载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需自行仔细阅读上述附件。如因投标人未按上述附件进行准备工作出现异常,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且系统无法更改解密时间。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投标文件,如因超时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解密而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需提前做好收听开标流程及唱标的系统前期准备(在不见面登录页面右侧按照提示下载播放器收看开标视频,如电脑无内置音频播放器需连接音频播放设备收听唱标),以免影响开标。 4、根据《电子招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若投标人首次参加本地区(呼伦贝尔市)项目,需提前检查驱动程序及确保CA锁可以正常解密投标文件;已办理其他地区CA锁的投标人需提前做好CA锁互认工作(关于新办CA锁及CA锁互认详情咨询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若在开标过程中遇到上述问题,投标人则需在投标文件解密的30分钟内解决,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确定)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内蒙古自治区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及招标人委派2人。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7.3.1履约担保不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建设项目设备供货业绩。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0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节点提前30分钟自行登录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网上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呼伦贝尔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v1.1。 其他地区CA证书是否能跟呼伦贝尔地区全面互通,请提前与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确认,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友好五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东区,联系电话:13847040459。否则因此原因导致影响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7 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报价须低于招标控制价。
10.8施工合同的签订
签订施工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若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按要求按时到场签订施工合同,即视为违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9特别说明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上传;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5.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6.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或者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7.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IP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投标文件存在以上禁止情形或被认定属于禁止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否决该投标。
10.10中标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10.11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2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 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3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4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5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6.11、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存在差异,请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如上传的word版招标文件与加密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以加密招标文件为准,或与招标人联系,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3、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其他事宜应按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hlbeggzyjy.org.cn)“重要通知栏目查询和查看文件”中发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制度中规定的内容执行。
10.16.2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10.16.3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原件。招标文件中所指原件,均为投标人自行上传至诚信库的电子扫描件。投标人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配置电脑系统及参与不见面开标的全流程,由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签到或解密及未能正常参与不见面开标流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及后果。
10.16.4根据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要求,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不超过500页,严禁投标文件中不加区分提交大量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奖项证明。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五大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责令停业的;
(1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 cn)指定版块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 cn)指定版块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涉及);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并由投标人点击“同步主体库”按钮,同步主体库相关信息。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其内容应与非加密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不需重复签字盖章。
3.7.4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及页码,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
4.1.1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 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开标
5.1.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半小时入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登录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包括非采用网上招标)。开标现场如出现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异议或银行向开标系统推送投标保证金数据出现问题,开标活动暂停。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及所有投标人代表共同前往投标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柜台查询,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认定是否有效后,开标活动方可继续进行。招标人开标代表、参加评审代表、抽取专家代理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为其注册诚信库内注册人员,开标系统电子验证身份证信息。
5.1.2、一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投标。
5.2 开标程序
1、投标人代表自行登录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
2、公布投标人;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进行查询;
4、投标人代表登录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自行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超时不能解密带来的后果自行承担;(解密时长30分钟)
5、招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并导入;
6、开标系统自动唱标;
7、开标结束;
8、招标人对唱标结果签章确认;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采用网上招标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在评标系统内进行电子化初审、详细评审(打分,包括投标报价得分自动计算)。评标(评审)委员会必须核对评标系统内自动核算、汇总结果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与电子监察室人员联系,由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核实处理是否为系统问题。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
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 (万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
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 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
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关于招 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2.1.3响应性 评审 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商务部分: 10 分 技术部分: 40分 投标报价: 5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 A×70% + B×30%,即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的70%与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的30%之和,A为招标控制价,B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为: 1.当n(投标人个数,下同)<5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当5≤n<9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3.当9≤n<13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1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4.当13≤n<17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2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5.当n≥17时,按第4条计算。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技术部分 (4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6分)投标文件的内容完整、编制合理、有针对性的得6-4分,内容基本完整、编制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3-1分,内容不完整、编制不合理、不具有针对性的得0分。
设备的发运方案及进度计划是否切实合理、可行(14分)1、设备的包装、发运方案详细明确得7-4分,基本详细明确得3-1分,不详细、不明确不得分。 2、进度计划方案切实合理、可行得7-4分,基本合理、可行得3-1分,不合理、不可行不得分。
对供货期限的保证措施 (5分)对供货期限的保障措施完善的得5-3分;对供货期限的保障措施基本完善的得2-1分;供货期限的保障措施不完善或者未提供不得分。
产品运输质量及安全防护措施(10分)产品运输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产品运输组织方案完善的得10-6分;产品运输质量,安全防护措施较具体、针对性较强,产品运输组织方案较完善的得5-1分;产品运输质量,安全防护措施简单、无针对性,产品运输组织方案不完善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承诺(5分)售后服务承诺细致、服务体系完备,产品安装技术指导等方案可操作性强得5-3分;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产品安装技术指导等方案一般的得2-1分;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产品安装技术指导等方案不细致不完备不得分。
2.2.4(2)投标报价 (50分)偏差率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50分)投标报价满分50分。打分方法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50分,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减1分,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减1分(不足1%按比例计算),最高扣5分。
2.2.4(3)商务部分(10分)类似业绩(6分)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的业绩,销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6分。(业绩必须提供合同)。 注: 1、所提供的合同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 2、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财务状况(4分)近三年(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上述三表齐全最高得4分,每缺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扣2分,扣完为止;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所有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年份三表均齐全即得4分,每缺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扣2分,扣完为止;如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验资报告即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
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作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5.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A2.5.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2资格评审
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A3.2.1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其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2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
A3.3.3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 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5 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2)其他评分因素评审和评分;
(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
(4)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
(5)汇总评分结果。
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结果,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记录为A。
A4.3 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
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其他因素的评分结果,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为B。
A4.4 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
A4.4.1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其他评分因素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
A4.4 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按投标总报价中的分项报价分别进行评分)
A4.4.1投标报价按以下项目的分项投标报价分别进行评审和评分:
(1)投标总报价减去以下分别进行评分的各个分项投标报价以后的部分;
(2) ;
(3) ;
(4) ;
(5) ;
…………
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各个分项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A4.4.3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各个分项投标报价与对应的分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之间的“偏差率”。
A4.4.4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分项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分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汇总各个分项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对各个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
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其他因素的评分结果,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为D。
A4.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A4.7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8 汇总评分结果
A4.8.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A4.8.2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1.2 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3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提前到初步评审之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封存后再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其他评分因素评审。其他评分因素评审完成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
A6.2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2.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3.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4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否决投标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B1.3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不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B1.4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B1.5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
B1.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B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B1.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B1.9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10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B1.1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B1.12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B1.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15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未经有资格的造价专业人员(编制投标文件中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的人员须具备造价员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可将造价人员亲笔签字及造价人员执业印章扫描并粘贴至所需盖章及签字位置。);
B1.16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B1.1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否决投标情况的,应增加“否决投标说明表”格式,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附件C:评标价计算方法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1.3和3.2.1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折算以计算评标价。
C1.算数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C1.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1.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C2.报价得分计算
C2.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采用所用被宣读的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C2.2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C2.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表A-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专家证号码签到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附表A-2:形式评审记录表
形式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投标人名称
2投标函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格式
4报价唯一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A-3:资格评审记录表
资格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资质等级
5项目经理
6财务要求
7业绩要求
8五大员要求
9其他要求
10信誉要求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A-4: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投标报价
2投标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
5投标有效期
6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7权利义务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技术标准和要求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购合同
工 程 名 称:
买 方 单 位:
卖 方 单 位:
采购合同
买方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单价及金额等
序号标的名称厂家商标规格型号计量单位供货时间数量单价单品总价
1
2
3
4
5

合同含税总价(大写):
(小写):
合同不含税总价(小写):
税金(小写):
备注: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特别约定:以上价格包含材料费、税金、货到工地的运输、装卸、损耗、采保费等全部费用。
特别约定: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保质、保量的货物;乙方供货总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合同金额,如果超过本合同合同总金额,甲乙双方需另行签订采购合同;乙方明确并知晓,在甲乙双方没有另行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同时加盖甲方合同专用印章)的情形下,甲方任何工作人员的签字等行为均不能代表甲方行为,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超过本合同金额的任何款项。甲乙双方对此特别约定条款内容完全清楚明白、理解无误,并自愿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
乙方所提供产品需满足国家标准、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执行,质量合格。同时乙方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品的发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地来源证明、安装手册、厂方生产证明等相关资料,作为产品身份证明。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费用承担: 。
第四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到货地点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1 )执行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 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 方承担);
2、运输方式: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位置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指挥。乙方在运输、装卸过程中,造成自身工作人员或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产品交付、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送货, 日内到货。
第六条、签收与验收
1、乙方明确知悉:乙方供货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金额,甲方签收的货物总金额亦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金额,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超过部分对甲方没有约束力,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超出合同金额部分的款项。
2、乙方明确知悉,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对甲方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甲方对货物的入库签收并不影响乙方对货物本身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甲方、监理及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
4、乙方应提供安装人员进行设备安装,在安装前乙方确保已经对安装人员进行过岗前培训,配置好相应操作设备,作业过程中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和防护要求。特殊设备需要持证才能上岗操作的,乙方务必提供符合持证条件的人员进行操作。在安装、维修、保养过程中造成伤亡事故或者造成第三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如果发生操作人员自身伤亡事故或者第三人事故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支付款项后,向乙方追偿,由乙方最终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5、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确保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甲方、监理及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如果安装不符合质量要求,影响使用,由乙方返工且赔偿甲方延误工期的损失。
第七条、产品异议
甲方应遵循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甲方签收人员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进行验收,若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以及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应及时调换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付款期限
1、付款方式: 。
2、付款期限:货到交货地点后,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付款收据、出(入)库单、结算单等结算依据,甲方在收到以上票据后将货款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3、特别提示: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发票义务与甲方支付款项义务为本合同同等义务,双方自愿接受由此产生的法律约束。
乙方提供发票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甲方对乙方提供发票进行抵扣、使用的行为不视为对乙方供货金额的确认行为。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因工程设计变更、退还施工后多余货物等合理原因需减少供货量或退货的,属正当理由退货,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
2、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任何人员无权超越本合同约定给予乙方任何优惠,或者放弃甲方利益。有关此类文件,以加盖甲方公章为准,否则对甲方无效,由签署此类文件的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交货,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 乙方除应照数补交外,还应向甲方按逾货款的 %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再需要的,本合同或本次订单视为解除,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提交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更换通知2天内免费更换合格产品,如导致工期延误等使甲方遭受发包方索赔,甲方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 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发货或乙方逾期未交货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货物结算价款总额 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当事人各方都应信守合同,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其他
1、供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否则,任何单方面修改条文均视为无效。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之间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合同、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必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任何无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甲方公章)的个人签订任何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非甲方的意思表示,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问题与甲方无关,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无权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买方单位(甲方):卖方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无)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第五章供货要求
总 则
本技术规格部分若与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技术规格条文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技术规格以及其他条件不清楚的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向招标人寻求书面澄清。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标准的优质产品。
应急热原车
类 别名 称规 格单位数量
一、车辆参数
产品名称应急热源车
热源方式电驱动热源
转向型式方向盘
燃料种类柴油
排放依据标准GB17691-2018 b阶段 国六
驾驶室准乘人数 (人)3
最高车速 (km/h)≥100
驾驶室空调汽车原配
三角警示牌
制动力调节型式ABS 调节;气压制动
中控门锁
电动门窗
警示灯1
升降照明灯1
倒车显示屏1
后倒车摄像头
灭火器4公斤 干粉1
二、发电机系统
发电 机组1、柴油发电机组总体技术要求1
主用功率/容量(KW/KVA)350
备用功率/容量(KW/KVA)437.5
额定电流(A)540
额定输出电压(V)三相四线制 440
蓄电池额定容量(AH)120AH 2个
断路器额定容量(A)630
接线方式3相4线
起动成功率100%
绝缘等级H级
防护等级IP23
冷却方式闭式循环水冷
启动、停机方式自动(电瓶启动)
2、发动机部分技术要求
启动方式24V直流电启动
冷却水介质软水、防冻液
3、交流发电机部分技术要求
功率(KW)350
效 率97.80%
AVR电压调整率≤±1%
接线方式三相四线制
防护等级IP23
电压(V)400/230(可调)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新巴尔虎右旗城镇供热温暖工程项目设备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标段(包)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联合体协议书、五、投标保证金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七、分项报价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十、技术支持资料
十一、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十二、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保证金(如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分项报价表;资格审查资料;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项目单位数据备注
总价大写: 小写:¥
质量标准
交货期日历天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
单位性质: .
地 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
姓 名: 性 别: .
年 龄: 职 务: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年 月 日
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单位不涉及不提供)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
1
2
3
4
5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七、分项报价表
序号货物、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计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1
2
3
4
5
6
...
合计报价(元)

备注:1.以上报价包含设备费、税金、货到工地的运输、装卸、损耗、采保费等费用的到货价格。
特别说明: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网址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 有的资质证书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
附:
序号 证书名称 查看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年度 说明 查看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材料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
项目扫描件:
序号 证书名称 查看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材料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签约合同价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
项目扫描件:
序号 证书名称 查看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应在此处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如没有就直接填写 ‘无’。
诉讼及仲裁说明 查看

九、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十、技术支持资料
十一、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二、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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