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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攻坚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某部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攻坚第四批医疗设备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3年度攻坚第四批医疗设备
项目编号:2023-JQ41-W10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2023年度攻坚第四批医疗设备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攻坚第四批医疗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3-JQ41-W104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项目及品种名称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单价
(万元)
预算
金额
(万元)
交付
时间
备注
1
1-1
Qubit荧光定量仪
详见附件

1
6
6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2
磁力架
详见附件

2
1.5
3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3
基因扩增仪
详见附件

2
4
8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4
破壁仪
详见附件

1
8
8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2
2-1
低氧细胞培养箱
详见附件

1
11.5
11.5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2-2
低温低氧动物培养箱
详见附件

1
25.5
25.5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2-3
二氧化碳培养箱
详见附件

1
5
5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3
3-1
低温培养箱
详见附件

1
9
9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3-2
三气培养箱
详见附件

2
9
18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3-3
低温细胞培养箱
详见附件

2
10
2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4
4-1
12导心电图机
详见附件

2
3
6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4-2
便携式监护仪
详见附件

1
5
5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4-3
身高测量仪(带MC标识)
详见附件

5
0.3
1.5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4-4
妇科诊查床
详见附件

2
2.85
5.7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5
5-1
裂隙灯
详见附件

2
10
2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5-2
验光仪
详见附件

2
6
12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5-3
检眼镜
详见附件

4
0.5
2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5-4
耳鼻喉内窥镜
详见附件

2
1
2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5-5
眼底照相机
详见附件

1
13.5
13.5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6
6-1
负150冰柜
详见附件

1
29
29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6-2
多通道生理监护仪
详见附件

1
10.5
10.5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6-3
颅脑打击器
详见附件

1
20
2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6-4
显微摄像系统
详见附件

2
3.8
7.6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7
7-1
便携式彩超机
详见附件

1
40
4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7-2
彩超机
详见附件

2
25.8
51.6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8
8-1
近红外脑功能成像仪
详见附件

1
100
10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9
9-1
神经介入手术模拟器
详见附件

1
50
5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0
10-1
倒置显微镜
详见附件

2
7
14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1
11-1
冰冻切片机
详见附件

1
40
4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1-2
低温高速台式离心机
详见附件

4
7
28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1-3
大容量超速离心机
详见附件

3
3
9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2
12-1
大动物血管造影机
详见附件

1
336
336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3
13-1
移动床旁超声
详见附件

1
46
46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4
14-1
病理切片转化电子图片显微像系统
详见附件

1
16
16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5
15-1
2~8℃医用冷藏箱
详见附件

2
0.7
1.4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5-2
主动制冷转运箱
详见附件

1
2.5
2.5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6
16-1
便携式PH计
详见附件

3
0.288
0.864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6-2
便携式电导率仪
详见附件

3
0.28
0.84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6-3
便携式氯测定仪
详见附件

1
0.68
0.68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6-4
食品中心温度计
详见附件

3
0.052
0.156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6-5
安全运输箱(生物)
详见附件

6
0.6
3.6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6-6
流调器械便携箱
详见附件

6
0.086
0.516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6-7
便携式紫外线强度计
详见附件

6
0.46
2.76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6-8
尘埃粒子计数器
详见附件

1
3.75
3.75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6-9
空气浮游菌采样器
详见附件

1
1.98
1.98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6-10
压差仪
详见附件

1
0.54
0.54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6-11
精密型热线风速仪
详见附件

1
0.385
0.385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6-12
涡旋混匀仪
详见附件

2
0.14
0.28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6-13
多管涡旋混匀仪
详见附件

2
0.7
1.4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7
17-1
超低容量喷雾器
详见附件

10
0.75
7.5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17-2
热力烟雾机
详见附件

6
0.5
3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011.51万元(包1:25万元;包2:42万元;包3:47万元;包4:18.2万元;包5:49.5万元;包6:67.1万元;包7:91.6万元;包8:100万元;包9:50万元;包10:14万元;包11:77万元;包12:336万元;包13:46万元;包14:16万元;包15:3.9万元;包16:17.751万元;包17:10.5万元);
3.最高限价:1011.51万元(包1:25万元;包2:42万元;包3:47万元;包4:18.2万元;包5:49.5万元;包6:67.1万元;包7:91.6万元;包8:100万元;包9:50万元;包10:14万元;包11:77万元;包12:336万元;包13:46万元;包14:16万元;包15:3.9万元;包16:17.751万元;包17:10.5万元);
4.本项目每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第二类、第三类)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页(如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需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www.nmpa.gov.cn)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下的查询无结果截图,并附药监局出具的带有国食药监械[xx]xx编号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第一类)的产品备案凭证;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第三类国产产品)或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国产产品);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产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产品)。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邮箱:bzcgxq01@163.com。
我部反馈给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质疑。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序号1-7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6M以内,不接受压缩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参数建议表电子版(保持原始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7.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7日8:00时至2024年01月04日17:00时(北京时间)
七、意见反馈方式:
招标人:某部医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沈阳市
邮政编码:110016
邮箱:bzcgxq0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5524242833
邮箱地址:yczb-023@yichengzhaobiao.com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11.51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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