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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12处店面招租(4年)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12处店面招租(4年)
项目编号: JX2024RP00049C2
项目名称: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12处店面招租(4年)
标的名称: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长胜园东侧三楼原青春驿站12号商铺对外出租(4年)(出租底价:3.2097万元/年);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长胜园东侧三楼原青春驿站10号商铺对外出租(4年)(出租底价:3.3233万元/年);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长胜园东侧三楼原青春驿站9号商铺对外出租(4年)(出租底价:3.5221万元/年);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长胜园东侧三楼原青春驿站8号商铺对外出租(4年)(出租底价:3.6357万元/年);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长胜园东侧三楼原青春驿站11号商铺对外出租(4年)(出租底价:3.3233万元/年);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长胜园东侧三楼原青春驿站6号商铺对外出租(4年)(出租底价:3.8629万元/年);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长胜园东侧三楼原青春驿站5号商铺对外出租(4年)(出租底价:3.9766万元/年);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长胜园东侧三楼原青春驿站4号商铺对外出租(4年)(出租底价:4.0902万元/年);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长胜园东侧三楼原青春驿站3号商铺对外出租(4年)(出租底价:4.234万元/年);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长胜园东侧三楼原青春驿站7号商铺对外出租(4年)(出租底价:3.7493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5-14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5-21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项目简介: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长胜园东侧三楼原青春驿站12号商铺对外出租(4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出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惠普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赣惠普评报字【2023】第172号《江西师范大学后勤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对外租赁涉及的位于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长胜园东侧三楼原青春驿站商铺房地产年租金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房屋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出租方有关管理规定、租赁期内不能正常营业以及未按店面租赁协议书约定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缴纳费用)等违约行为的,以及店面租赁协议书中约定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承租方在协议期内若无上述情形,其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店面不能经营范围:教育培训、书籍、娱乐项目等相关业态。经营内容需甲方同意。 5.现场踏勘联系人:黎老师13979160110 6.店面存在原承租户,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7.信息披露公告未涉及条款详见《店面租赁协议书》。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 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赁总价(成交价*租赁年限)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赁总价(成交价*租赁年限)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标的交付】首期租金、交易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为准。 7.【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清场,出租方予以配合。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竟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s://www.jxggzyjy.cn/
联系人:胡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88526621、0791-88521087、0791-885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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