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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汇凯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成都汇凯水处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成都汇凯水处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成都汇凯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序号
工作地点
服务项目
服务工作内容及基本要求
限价
(万元)
1
青白江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厂区安保
1.从业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人员配置不低于3人。
2.负责门卫室值班及日常安全保卫;
3.负责全厂24小时的安保工作和巡逻;要求每2小时巡视全厂1次;
4.负责进出厂区的外来车辆和人员来访的登记、引导工作;
5.负责门岗保安室周围及厂区大门的清洁维护工作;
6.负责公司车辆的清洗工作;
18.14
2
青白江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食堂餐饮
1.从业人员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人员配置不低于2人。
2.从业人员需办理卫生防疫部门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上岗。
3.负责公司员工每天的早、中、晚3餐;其中:工作日早、中餐计划人数约20-40人;晚餐5-15人;周末及节假日每餐5-10人。
4.负责每天职工食堂的样品留存、清洁卫生、菜谱编制、餐饮原材料的计划和食品进货验收台账等。
15.48
3
青白江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办公区域卫生保洁
1.从业人员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人员配置不低于1人。
2.负责综合楼卫生。
6.04
4
青白江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生产场所卫生保洁
1.从业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人员配置不低于2人。
2.负责每日将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厂区垃圾桶等垃圾转运到厂区垃圾车厢内;
3.负责每日深床滤池、高效沉淀池、调节池、节流井、泵房、细格栅、沉砂池、事故调节池、CASS池、D型滤池、深床滤池、消毒渠、出水渠及其它的池面垃圾打捞;
4.负责每日各污水处理构筑物进出水通道、池面、出水渠等青苔、杂物和办公楼内及周边管道疏通的清洗、维护;
5.厂区道路、各污水处理构筑物路面、走道、栏杆的清洁维护;
6.负责深床滤池、高效沉淀池、调节池、提升泵房、进水配电间、小鼓风机、进水仪表间、脱水机房、配电室、鼓风机房、加药间、反冲洗泵房、出水仪表间、厂区综合楼等各建筑物室内的清洁卫生。
7.负责厂区所有门、窗和标识标牌的清洁,清洗、收集厂区道路边垃圾桶垃圾;
8.负责安全运行部及作业部门安排的其它不定时事项的完成。
12.09
5
青白江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绿化
绿化养护
1 1 .从业人员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2 2.病虫害防治:厂区植物及地面无病虫害。
3 3.杂草清除养护:定期通过人工或药物清除绿化区域内的杂草,验收标准为:绿化区域每月每平方米范围内,杂草的长度或高度超过10cm不得超过10株。
4.外部蔓藤类植物清除:定期对厂外围墙的蔓藤类植物进行清除,不得攀爬至厂区围墙。
5.防涝抗旱:1)除下雨天外,6-9月每天上下午对厂区绿化区域各浇水1次;其余时间每天上午浇水1次;2)暴雨后及时对绿化区域内的内涝进行及时排除,防止雨水淤积造成植物死亡。
6.修剪养护:每月对造型植物(地被金叶女贞、栀子花、红榉木等、球形灌木等)进行修剪1次,至养护期结束成型;及时对乔木枯枝进行修剪;
7.绿地清洁卫生:每天绿化养护结束后,及时清除绿化区域清除的杂草、枯枝、死亡植物、垃圾等,确保场地清洁。
18.15

2.2 绿化工程量清单: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有效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1)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公安机关颁发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若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须提供成都市公安机关保安服务备案证明。
(3)投标人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财务状况:投标人2020-2022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不为亏损(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4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3.5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总额超过40万元的为单一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业绩合同服务内容中安保、保洁、食堂、绿化中任意二类或以上服务内容合计服务金额须占合同总额的60%及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合同期内2个付款周期的发票存根、用户评价书的复印件)。
3.6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上岗前与入驻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在上岗前必须提供入驻服务人员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有效的健康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承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3.7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入驻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比选人及比选文件服务要求,并按上述资格要求3.6条提供相关材料,且更换人员必须经比选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承诺更换人员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有权拒绝更换人员的要求);
3.8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入驻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持续有效,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9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4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4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0投标人需完全满足比选文件 第五章 服务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10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1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 04月25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4.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4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至10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汇凯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香山村12组20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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