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变更项目 >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博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六)二次-更正公告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博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六)二次-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GK2024-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博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须知前附表第8条: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经过结算审计后30日内,采购人按验收报告、结算审计、合同相关条款支付货款100%;如结算审计有审减,按照结算审计结果支付货款;如验收不合格、未完成安装调试,参照第四章违约责任执行。(如采购人有付款需求,在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供同等合同金额的银行保函,收到保函,采购人可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待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毕后,根据结算审计结果解除银行质押)
1.签订合同后支付30%的预付款;
2.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经过结算审计后30日内,采购人按验收报告、结算审计、合同相关条款支付货款70%;如结算审计有审减,按照结算审计结果支付货款;如验收不合格、未完成安装调试,参照第四章违约责任执行。(如采购人有付款需求,在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供同等合同金额的银行保函,收到保函,采购人可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待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毕后,根据结算审计结果解除银行质押)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博乐市赛里木湖路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博乐市东港明珠11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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