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宗土地开展评估工作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需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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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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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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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关于对三宗土地开展评估工作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需求说明
一、选取机构数量及项目概况
选取机构数量:我分局选取1家评估机构
项目概况:三宗土地均位于营口市西市区南滨海路南61-3号,面积分别为1003.48平方米、3396.26平方米、3096.72平方米。
二、 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上限:8000元。
2、付款方式:提供评估报告及发票后,支付全部费用。
三、资格、资质要求
1.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至少有3名专业从业人员;
3.第三方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守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成果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报价;
四、期限及递交成果
时间:6个工作日。
递交成果:报告4份,电子版1份。
五、报价有效期
从2024年5月13日14:00时至2024年5月14日14:00时,历时1天。(一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请以中文邮件方式提交报价文件,收件邮箱ykzmqczj@126.com。
2、邮件标题为“关于对三宗土地开展评估工作的报价”。
3、报价文件中应包括:
(1)有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原件扫描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若为分公司,则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
(3)至少3名专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报价文件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内容里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
5、未按上述要求发送报价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
2024年5月13日
一、选取机构数量及项目概况
选取机构数量:我分局选取1家评估机构
项目概况:三宗土地均位于营口市西市区南滨海路南61-3号,面积分别为1003.48平方米、3396.26平方米、3096.72平方米。
二、 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上限:8000元。
2、付款方式:提供评估报告及发票后,支付全部费用。
三、资格、资质要求
1.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至少有3名专业从业人员;
3.第三方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守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成果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报价;
四、期限及递交成果
时间:6个工作日。
递交成果:报告4份,电子版1份。
五、报价有效期
从2024年5月13日14:00时至2024年5月14日14:00时,历时1天。(一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请以中文邮件方式提交报价文件,收件邮箱ykzmqczj@126.com。
2、邮件标题为“关于对三宗土地开展评估工作的报价”。
3、报价文件中应包括:
(1)有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原件扫描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若为分公司,则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
(3)至少3名专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报价文件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内容里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
5、未按上述要求发送报价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