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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电子招投标)洋西社、格头社环境整治及立面改造工程、省道208线与旧西溪桥连接线道路养护工程设计(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洋西社、格头社环境整治及立面改造工程、省道208线与旧西溪桥连接线道路养护工程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洋西社、格头社环境整治及立面改造工程、省道208线与旧西溪桥连接线道路养护工程设计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5]168号文、龙发改[2015]1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海市城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洋西社、格头社环境整治及立面改造工程、省道208线与旧西溪桥连接线道路养护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榜山镇洋西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1)洋西社、格头社沿西溪一条龙和旧西溪桥连接线道路两侧房屋进行立面改造(具体范围详附件);(2)沿道路、沿西溪一条龙长1.1公里进行环境整治,江滨景观带设计(3)省道208线共约800米长的道路部分路基修复、路面沥青铺设、道路标线及道路两侧绿化改造。
2.4.        投资总额:工程总投资估算为4100万元。
2.5.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7设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
设计阶段:
①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
②方案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7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
③初步设计及概算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文件;
备注:上述提交的材料应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的专题审查,如果不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修改直至满足为止且不增加任何费用。
2.7.2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施工图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或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中标后,中标单位若未具备相关设计专业(如风景园林等)资质,经报招标人同意后可与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有类似项目经验的单位另行签订分包协议。)
注: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应由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承担其相应工作的资质条件。联合体任一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二个或以上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否则均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联合体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以及设计费用的支付等相关条款。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以各自的名义参加其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即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15年7月30日16: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元);
6.4 投标保证金须在上述时间前汇入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龙海市城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龙海支行
账    号:79830188000012376
备注: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一次投标时有提交过投标保证金的,可使用原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参与本次投标,无须重新汇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15:30时前,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必须到场签到并递交相关投标材料,否则按未递交标书处理。
8.设计费用
设计费:最高控制价为135万元整(其中省道208线道路路面修复、沥青铺设、道路标线、两侧绿化等设计费20万元整包干,该部分设计费不得增加或减少),设计费含中标后的建筑立面测绘费。
中标后,中标设计费用为固定总价包干,不随国家政策、法规、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城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榜山镇锦龙小区2幢201号;        邮编:363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426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596-2861737;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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