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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人民政府数字乡村试点示范项目黑糜峰综合治理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20231116006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航天远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数字乡村试点示范项目黑糜峰综合治理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31116006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数字乡村试点示范项目黑麋峰综合治理平台建设项目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零陆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信息系统建设费

1
1896800
1896800

1
基础设施费

1
380000
380000

1.1
设备购置费

1
380000
380000

2
数据处理服务费

1
321100
321100

2.1
遥感影像数据采集及加工

1
270000
270000

2.2
基础数据采集及加工

1
6600
6600

2.3
业务数据采集及加工

1
44500
44500

3
软件开发费

1
1192500
1192500

3.1
运营中心

1
113200
113200

3.2
数字治理系统

1
741500
741500

3.3
数字产业系统

1
32800
32800

3.4
数据赋能应用场景

1
89000
89000

3.5
用户和系统管理

1
86000
86000

3.6
小程序

1
130000
130000

4
系统集成费

1
3200
3200


服务采购费

1
163200
163200

1
客流摄像机云服务

1
2200
2200

2
黑麋峰文化宣传片、数字乡村专题宣传片

1
161000
161000

合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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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12-29 —— 2024-02-29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履行方式: 甲方指定要求。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张图、2个中心、3个系统及N个数据赋能应用场景。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合同签署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信息化部分及硬件部分各支付2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1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硬件安装调试完毕,软件平台试运行稳定,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软件测评)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27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付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95%)。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3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运维满一年,无质量服务纠纷,维护期满后支付该项目尾款,即合同总金额的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工行枫林支行(湖南航天远望科技有限公司:190102710920110504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关于产品质量的法律规章、规定,保质期内的质量保证及故障响应可以达到以下要求:
(1)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硬件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正品。
(2)在维保期内,中标人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3)本项目软件免费维保期为1年(维保期以中标人投标文件为准),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维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应用软件升级、系统定期检测服务、故障处理等保修服务。
(4)如因服务、保障不到位,致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事故发生的,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按照考核办法和标准进行处罚。
(5)如在系统投入运营后出现诸如:系统运行不顺畅、投诉多等问题,中标人须进行原因分析,如是供应商实施缺陷原因,供应商负责免费解决和优化。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指南》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4.1验收条件
(1)全面完成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和集成工作,基本达到功能、性能、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2)系统运行基本稳定,上线试运行后确保不会影响业务部门的正常工作。
(3)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4)已通过软件测试评审;
(5)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6)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
(7)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采购方同意;
(8)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9)项目验收组织与费用
本项目将成立由甲方、供应商及项目专家组等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4.2系统验收交付
项目验收交付可以计算机光盘和纸介质形式进行提交,包括软件载体(光盘或磁盘)和相应的文档。系统交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交付内容:
(1)《需求规格说明书》
(2)《概要设计说明书》
(3)《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4)《三方测试报告》
(5)《集成部署报告》
(6)《用户手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义务及责任
1、及时为乙方办理支付合同价款的手续。
2、对乙方的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项目所有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乙方义务及责任
1、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收集、整理项目相关数据,并向甲方交付满足本合同约定技术指标的成果资料。
2、按要求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3、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
4、负责解决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解答甲方的技术咨询。
5、配合甲方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乙方承诺其采集、提供的数据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情形,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其具有本协议履行的资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含工作人员,下同)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协议履行中知悉的所有信息均予以保密,如因任意一方原因出现外传、泄露等情形,则该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双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桥头驿社区文化路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89号湖南航天麓谷产业园5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 王卿 法定代表人: 李芳

委托代理人: 李概鹏 委托代理人: 彭疆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8148178

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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