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变更项目 > 株洲市炎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四年新增)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株洲市炎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四年新增)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株洲市炎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更正内容如下
1.将本项目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2.资格要求:第2.5条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7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45万元(含)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烟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
更正为: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45万元(含)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烟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4〕02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1);□综合评估法(2)。
 更正为: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4〕02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1);□综合评估法(2)。
9.特别提示
9.3.4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超过期限未提供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依规和《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更正为:9.3.4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超过期限未提供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依规和《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担保
3.提交方式:
(1)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如下账户
户    名: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账    号:43001500562059666666-
更正为:3.提交方式:
(1)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如下账户
户    名: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账    号:43001500562059666666-11571
7.3.1  履约担保  3.担保提交时间: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7至14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更正为:7.3.1  履约担保 3.担保提交时间: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10 天内。(7至14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10.14.9 3.4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7-14个工作日,
由招标人选择)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超过期限未提供履约保函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依规和《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更正为:10.14.9   3.4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7-14个工作日,由招标人选择)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超过期限未提供履约保函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依规和《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
履约保函意向书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件2”规定
投标人承诺书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件3”规定
投标内容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不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
投标报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增值税按照省住建厅的规定计算费用
投标报价中的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与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保持一致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
位和工程数量
工期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或投标文件载明的关键节点工期符合招标文件中关键节点工期的要求
工程质量和保修
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或保修承诺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仅省外企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投标担保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保函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不短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权重分值:6
投标报价权重分值:94

 
更改为:
2.2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
履约保函意向书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件2”规定
投标人承诺书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件3”规定
投标内容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不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
投标报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企业成本的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序号、定额编号、单项名称、单位、工程量
工期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或投标文件载明的关键节点工期符合招标文件中关键节点工期的要求
工程质量和保修
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或保修承诺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仅省外企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投标担保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保函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不短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权重分值:6
投标报价权重分值:94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计分
方式
2.2.4
(1)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合格性评审方式)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不完整,且缺少关键项目施工技术方案;或者改扩建和大中修市政、交通项目缺少交通措施。
不合格
无不合格内容
合  格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质量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缺少质量保证措施。
不合格
无不合格内容
合  格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缺少施工安全措施;
不合格
无不合格内容
合  格
工期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工期进度计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资金、人员、材料等资源配置)与进度计划无法保障工期要求
不合格
无不合格内容
合  格
因施工组织设计缺项或者任意一项评审内容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不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判定为不合格。

 
更改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计分
方式
2.2.4
(1)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合格性评审方式)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不完整,且缺少关键项目施工技术方案
不合格
无不合格内容
合  格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质量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缺少质量保证措施。
不合格
无不合格内容
合  格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缺少施工安全措施;
不合格
无不合格内容
合  格
工期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工期进度计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资金、人员、材料等资源配置)与进度计划无法保障工期要求
不合格
无不合格内容
合  格
因施工组织设计缺项或者任意一项评审内容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不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判定为不合格。

 
二、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本澄清发出后24小时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将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澄清内容。
 
 
                             
  招标人: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0日
 
农业局澄清公告扫描件.pdf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