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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如皋市搬经镇群岸村、万富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采购公告(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3年如皋市搬经镇群岸村、万富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 JSZC-320682-NTJW-C2024-004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2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4-0040
项目名称:2023年如皋市搬经镇群岸村、万富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840000万元(采购包1:135.510000万元;采购包2:111.3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222.93万元,其中采购包1:万富村高标准农田补建最高限价122.40万元;采购包2:群岸村高标准农田补建最高限价100.5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
成交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4-05-2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政路1799号,如皋市公安局对面,惠政路路南朝北,可导航至如皋市公安局南门)A203-1不见面开标室A203-1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
(2)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 数字证书”的,可参阅“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有关资料。
(3)使用谷歌浏览器。
(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
2.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搬经镇政府机关大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860615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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