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BHGJ-2024-G-022)附件: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BHGJ-2024-G-022)附件: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 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GJ-2024-G-022)
作者:时间:2024-04-1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小时内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通过截屏的方式并打印留存,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查询结果予以签字确认,截屏内容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不同投标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2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在本项目报名期内,到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7室,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费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在本项目报名期内,发送文件费汇款凭证和文件购买登记表(公告后附,提供电子版及手写扫描版)至邮箱bhgjzb_bhxf@vip.163.com。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将通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联系人:叶工 022-84909958。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601606028
行号:305110021221
汇款备注:G-022
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6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6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2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7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122436058
电子邮件:bhgjzb_bhxf@vip.163.com
附件: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BHGJ-2024-G-022)
招标公告
 
受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委托,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BHGJ-2024-G-022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项目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小时内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通过截屏的方式并打印留存,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查询结果予以签字确认,截屏内容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不同投标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时间: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7室(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在本项目报名期内,到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7室,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费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在本项目报名期内,发送文件费汇款凭证和文件购买登记表(公告后附,提供电子版及手写扫描版)至邮箱bhgjzb_bhxf@vip.163.com。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将通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联系人:叶工 022-84909958。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601606028
行号:305110021221
汇款备注:G-022
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3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6室。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122436058
七、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21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7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5日
项目需求书
 
一、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概况
为满足测绘业务与行政公务出行需求,及时高效优质地提供天津市内及外埠道路交通车辆的驾驶服务,根据近年测绘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实际需求,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的招标工作。
三、本项目预算
1.本项目预算为90万元。
2.此预算金额包含:固定费用预算70万元,浮动费用预算20万元。
固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外包人员工资、保险、福利费、风险金、管理费、税金等为完成工作服务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浮动费用为服务外包人员在出差或服务测量项目部(简称出外业)期间的食宿费用。浮动费用采用包干方式,标准为出差450元/人/天,出外业150元/人/天。浮动费用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即根据服务外包人员实际出差或出外业的天数进行结算,上限为20万元。
四、服务外包服务内容
1.项目总体要求
需配备服务人员5名,开展日常车辆驾驶工作,本次服务人员岗位采取服务外包的采购形式,以达到确保及时高效优质地满足天津市内及外埠道路交通车辆的驾驶服务,并按照采购人车辆管理人员要求,指定其中一人协助做好公务用车的维护、保养、清洁及日常台账记录整理工作。
2.服务要求
(1)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承担约定的风险,包括人员管理服务等内容。
(2)配备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资格,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按规定完成驾驶证年审,司机年龄为60周岁以下(不含60周岁)。
(3)配备的服务人员驾龄需在五年以上,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记录,能够安全、熟练驾驶车辆,有一定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及时发现车辆问题并进行小故障的排除,能胜任本职工作。
(4)配备的服务人员熟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须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态度,能够服从采购人安排并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协同采购人相应的完成工作内容。
(5)服务人员中须指定一名服务人员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服务人员日常工作安排,做好相关出车台账的记录、整理、检查、整改等,积极完成采购人安排的相关工作,并负责与采购人日常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
(6)须做好拟配备的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安全培训及相关其他培训。
(7)配备的服务人员其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耽误工作。如有延误扣除日运输服务费的50%。
(8)提供的服务人员所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具由投标人负责。
3.其他要求
(1)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节轻重下达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仍未及时整改的,将扣除相应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对拒不整改或者违约次数超过3次(含)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由于政策调整或不可控因素无法继续执行本项目合同时,采购人有终止本项目合同的权利,但需提前10天通知中标人,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而定。
(3)由于中标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预算总额的的10%作为违约金。
(4)如配备的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中标人应以用人单位身份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调查处理并为被配备的服务人员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协助处理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手续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积极处理工伤伤残补助申请及上述相关手续的办理。
(5)配备的服务人员因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时,中标人除协助采购人对有上述行为的服务人员进行处理外,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对于造成的损失予以陪偿。
(6)对于中标人挪用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其他福利费用的,中标人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7)拟派服务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资格,驾龄需在5年及以上。
(8)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禁止转包。否则,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订专业化服务方案及拟派服务人员的管理方案及应急服务预案,对员工培训方案及安全保卫措施等。
(10)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退出机制承诺书》和《本项目用工承诺书》(详见附件1-附件4)。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024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付款方式及结算标准
1.固定费用:按季度支付;
2.浮动费用:2024年10月底前支付已发生的实际费用,2025年5月底前支付剩余实际发生费用。
注:具体情况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注:本项目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附件1:《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为规范双方的经营行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名称)    在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实施过程中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对方利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应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廉洁教育。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方索要好处费,不得接受对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五)不得在对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我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得向对方单位或人员借款、委托买卖股票、债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等。
(七)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对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八)不得参加对方及其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
(九)不得为谋取私利与对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十)不得接受对方及其相关单位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家用电器、名人字画、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不得利用职权通过对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二)不得违反规定在对方或对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其它企业和个人。
(十三)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对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
(十四)不得产生关联交易。我方确认已知并充分理解贵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并且承诺与贵司不构成关联方,如我方新达成的交易涉嫌关联交易的,我方承诺事先向贵司履行披露义务,否则承担贵司的相关惩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一定比例的交易金额、剔除承包方资格等。因此给贵司造成的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十五)不得雇用其他承包方的员工。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未获贵司及其他承包方的同意,任何承包方不得雇用其他承包方的员工。若在合同有效期内,我方雇佣其他承包方在职或离职未满一年的前员工,贵司有权终止合作,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及损失由我方承担。
以上各项我方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愿承担包括解除合同在内的一切责任。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安全生产承诺书》
安全生产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在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实施过程中作如下承诺:
1.作业人员独立上岗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熟悉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遵守采购人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作业人员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安全,认真做好各项 安全准备工作,按照要求穿戴整齐,按作业实际情况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3.严格按照采购人关于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服务标准》进行作业,服从采购人现场统一管理,遵循作业预案。作业期间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不得出现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制定危险紧急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安全第一,安全事故风险自担。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退出机制承诺书》
退出机制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在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实施过程中作如下承诺:
我方已阅读并理解以下退出机制,愿意遵守其约定。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退出机制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方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方为中标方。中标方发生如下情形导致不符合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方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方为中标方或重新招标:
1. 多次未按照采购人考核标准(具体考核标准以合同签订为准)进行现场作业且情节恶劣的,如服务人员数量或其他条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造成采购人无法按时完成当日工作的;
2. 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已签订合同约定,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的;
3. 因中标方安全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或因中标方擅自调整待遇等其他原因引起人员不满,发生停工、罢工等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4. 未按照相关规定配合采购人工作,被相关行政或监管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5. 因管理设备设施不善或设施设备损坏严重,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其他事故,后果严重的;
6. 在上级公司或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时出现掺杂使假等行为的;
7. 在上级公司或监管部门例行检查时出现重点检查项问题,限期整改不力的;
8. 未按合同规定执行或擅自改变负责区域用途,限期整改不力的;
9. 合同存续期间存在转租、转包、分包情况的;
10. 擅自利用采购人资源对外从事业务或其他假借采购人名义造成严重影响的;
11. 在上级公司或监管部门检查中出现严重违规问题,影响恶劣的;
12. 在采购人检查中出现违规问题,拒绝整改或同一问题连续三次整改不到位的。
中标方存在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外包现场作业考核标准》(具体考核标准以合同签订为准)扣除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和合同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
附件4:《用工承诺书》
本项目用工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的法规政策,大力促进就业,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证工人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一、我单位承诺积极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承诺面向当地提供不低于用工总量10%的就业岗位,力争达到用工总量20%的就业岗位在本市范围内进行招录。
二、我单位承诺依法进行施工作业和用工管理,不使用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如实提供劳务人员实名制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基本情况表备查。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特殊工种和机械操作人员(如挖土机、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灰土拌和机、吊车或起重设备等机械操作工人及电工、电焊工等)持证率达到100%。
三、我单位承诺在本工程中使用的劳务工人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贵任,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并及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严格按照劳务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劳务费,并负责监督劳务公司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中,杜绝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四、我单位承诺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成立劳务工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贵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并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对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我单位派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主动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如我单位发生资金矛盾时,同意无条件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五、我单位承诺在工作场地张贴劳务工人工作纠纷处置告示,公布劳务工工作管理制度,发生纠纷的处理程序,我单位在工地公布负贵处理纠纷的人员姓名、电话和地点。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好每起纠纷。
六、如我单位未履行以上承诺,自愿按照规定接受惩戒措施,记录不良行为录入诚信档案处理。
七、本承诺书作为合同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文件购买登记表
 
                                               报名费:500元/套
项目编号
BHGJ-2024-G-022
 项目名称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2024至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所投包号

单位名称

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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