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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管养重要县道小修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管养重要县道小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管养重要县道小修工程由长交(2012)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招标人为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实施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等日常维修,及时处理各项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抢险工作,保持道路处于安全畅通的状态。
本次招标的小修工程设1个标段,计划工期:1年。
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管辖的16条重要县道,共200.545公里。具体如下:
序号
线路名称
起点
终点
备注
里程(公里)
1
长兴电厂-赵家桥
0
6.38
6.38
2
杨家山-小梅口
0
9.069
9.069
3
高家墩-和平
1.565
20.894
19.329
4
五峰-八三
0
13.566
13.566
5
长兴-长达
3.666
21.141
17.475
6
长兴-吕山
0.000
6.035
6.035
7
初康-台基
0
20.404
20.404
8
三星斗-界牌
0
35.731
与G318重复里程3.551
32.18
9
钮店湾-杭宁高速长兴出口
0
3.142
与G104重复里程0.861
2.281
10
合溪-川步
0
5.543
5.543
11
小浦-槐坎
0
17.085
17.085
12
冯家湾-环桥
0
11.11
其中1.424-6.28为城市道路
6.256
13
滨湖大道
0.940
22.617
21.677
14
洪桥-图影
0
9.039
9.039
15
二八线
0
6.152
6.152
16
长虹公路
0
8.074
8.074
小计
200.54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三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 ca 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 IE 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施工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三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 务 要 求
 
 
 
 
 
施工
 
 
 
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5万元营运资金。
 
 
 
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其开具银行的级别应是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支行。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施工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承接满一年的时间为准),按一个合同完成过一个已通车县道公路及以上的小修保养工程(纯保洁业绩不予认可)。

注:对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规定如下:
    a.须附:(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发包人出具的已完成或承接满一年工作的证明文件等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未体现工程规模等情况的则必须有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公路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b.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c.本次招标接受合同期不少于1年但合同未到期的已通车县道公路小修保养业绩,必须由项目发包人出具合同履约已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施工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 reditchina.gov.cn/)联合惩戒栏目中失信人黑名单查询结果和“信用浙江”(http://www.zj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栏目查询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原件。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招标人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实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招标人定标前将通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联合惩戒栏目中失信人黑名单查询结果和“信用浙江”(http://www.zj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栏目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以上行为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附录 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1.担任过一个县道及以上公路小修保养养护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2.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三类乙级参与投标的单位仅需提供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2021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4.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
1
1.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安全生产负责人
1
1.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在有效期内)。
2.上述拟委任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上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

注:
1、项目经理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材料),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本解释仅适用于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
3、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5、投标人还应附投标人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3个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6、注:拟委任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招标公告.pdf
3722267-74123-66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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