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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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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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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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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贵州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秉承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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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贵州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秉承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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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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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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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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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第二类疫苗)的采购供应与管理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预防疾病的需求,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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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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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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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鄂卫生计生发〔2017〕11号)和湖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二类疫苗采购接种行为的通知》(鄂卫通〔2018〕2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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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鄂卫生计生发〔2017〕11号)和湖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二类疫苗采购接种行为的通知》(鄂卫通〔2018〕2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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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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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6]176号),市疾控中心在高新区社事局纪检监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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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6】176号),市疾控中心在高新区社事局纪检监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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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辖区人民群众对预防疾病的需求,根据《湖北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鄂卫生计生发〔2017〕11号)和《关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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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辖区人民群众对预防疾病的需求,根据《湖北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鄂卫生计生发〔2017〕11号)和《关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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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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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众健康、满足疫苗需求,我省将于近期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二类疫苗直接挂网采购实施方案(2016年版)的通知》(辽卫发[2016]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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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卫计函〔2018〕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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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根据原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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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四川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6〕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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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四川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6〕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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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医院: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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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等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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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医院: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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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福建卫生计生委)关于《福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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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福建卫生计生委)关于《福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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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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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永安市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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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等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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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等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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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工作,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和《泉州市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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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布《福建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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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布《福建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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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原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布<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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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及《福建省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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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原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布<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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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及《福建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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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布《福建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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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卫疾控函〔2018〕86号)和《福清市卫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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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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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原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鼓楼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办法》和《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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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疾控〔2016〕159号)、原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8〕784号)和县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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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原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布<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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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原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布的通知》(闽疾控〔2024〕13号)等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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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四川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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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一批共24包,详情请见招标文件。第一类疫苗:猪口蹄疫O型疫苗(共4包)第二类疫苗: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共2包)第三类疫苗:猪口蹄疫O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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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