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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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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2914953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仪陇县财政局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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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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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SCHT-2024-044885二、合同名称:仪陇县财政局柜式空调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三、项目编号:DD-2024-088338四、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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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SCHT-2024-045029二、合同名称:仪陇县财政局复印纸直接选定采购合同三、项目编号:DD-2024-088341四、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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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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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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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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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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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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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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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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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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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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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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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074056774001项目名称:仪陇县财政局直购成交订单采购人名称:仪陇县财政局采购人联系方式:151****0123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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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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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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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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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2914953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仪陇县财政局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联系方式: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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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7221936,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财政局采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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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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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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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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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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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仪陇县财政局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联系方式: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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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采购项目监督部门: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7221936,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财政局采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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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仪陇县财政局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联系方式: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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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仪陇县财政局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联系方式: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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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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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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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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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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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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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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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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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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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23处罚日期:2024-01-03公布截止日期:2025-01-02执法单位:仪陇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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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2、本采购项目监督部门: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7221936。3、计划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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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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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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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更正原因:接仪陇县财政局通知(仪财采【2023】35号),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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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2、本采购项目监督部门: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7221936。3、计划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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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2、本采购项目监督部门: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7221936。3、计划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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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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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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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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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0处罚日期:2023-12-20公布截止日期:2024-12-19执法单位:仪陇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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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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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