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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技源健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营养健康食品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技源健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营养健康食品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市经济开发区南苑西路1089号
建设单位:技源健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协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刘如燕(2014035320352014320132000284)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经济开发区南苑西路1089号。企业利用自有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建设营养健康食品研发及测试中心实验室。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5%。本项目为实验室项目,不涉及P3、P4生物实验,无中试及工业生产内容。项目代码:2402-320681-89-01-118226。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须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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